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遼寧省發改委近日發布《遼寧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》主要內容核心內容如下:
一、項目分類與定義
自然人戶用:自有住宅/庭院建設,電壓≤380V,可選全額上網、全部自發自用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。
非自然人戶用:利用居民住宅/庭院建設,電壓≤10kV,容量≤6MW,上網模式同自然人戶用。
一般工商業:公共機構或工商業廠房建設,電壓≤10kV,容量≤6MW,僅限全部自發自用或余電上網,余電上網比例≤50%(超限兩年需設防逆流設施并禁止上網)。
大型工商業:電壓35kV(容量≤20MW)或110kV(容量≤50MW),可選全部自發自用(需設防逆流)或余電上網(比例同一般工商業)。
集中式管理:農光互補、漁光互補及小型地面電站納入集中式光伏,需統籌全省建設方案。
二、關鍵管理要求
上網模式限制:
一般工商業余電上網年度比例不得超50%,連續兩年超標需設防逆流且禁止后續上網。
自發自用項目須與用戶位于同一用地紅線內。
備案管理:
推行“一站式”線上辦理(遼寧政務服務網),備案機關5個工作日內審核。
自然人可選擇電網企業代理備案(每月5日、25日集中辦理)。
非自然人項目禁止以自然人名義備案。
電網接入:
建立紅黃綠區域預警機制:
紅色縣區:暫停新增接入;
黃色縣區:嚴格論證接入位置,避免加重電網反送
電網企業需公布可開放容量,2個工作日內回復并網申請。
建設與運行:
嚴禁未取得電網接入意見提前開工。
涉網設備需符合國標,并網時嚴格校驗容量及參數。
強制實現“可觀、可測、可調、可控”,存量項目需改造升級。
三、過渡與廢止
2025年5月1日前并網項目按原政策執行。